2月14日,西方的情人節。當滿世界都在談論著情人的玫瑰,情人的巧克力時,我卻坐在電腦前,與文字為伴;我是一個不大隨流的人,不要笑話我落伍,其實我個人覺得:情人只是一個時尚的代名詞,并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擁有。比如,我總是喜歡安安靜靜的行走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靜地聽著風、看著雨。在現實生活中總是能看到、感知到:有人為情所困死去活來,也有人為愛一世癡迷,甚至遁入空門;有人為情人所惑,棄家人而不顧;也有人為情人所累,鋃鐺入獄……。緣來緣去,緣起緣滅,仔細想想其實又何必?有道是:聚散都是緣! 滾滾紅塵難免會有癡迷和心醉的時候,當千帆過盡,總會讓人明白一些道理,在這個充滿誘惑的年代,誰是誰的唯一,誰又是誰的未來? 說到:“情人”,如果細究起來,其實“情人”我一直都有,那便是常不離我左右的書。打小我就喜歡看書,記得還在讀初中的時候,便乘父親不注意時將他的一箱子藏書,偷偷地給看完了。那個時候父親怕我看課外書影響學習,便在書箱子上面又加了一個箱子。其實,有時候覺得人真是很奇怪的動物,往往越是不讓看、不讓碰的東西,越是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并在好奇中尋求謎底。我也不例外,就這樣我在好奇和尋謎中看完了父親的整箱書,當然如今那些書的內容大多都不記得了,基本上哪里來的也都回到哪里去了,不過自此我便是愛上書。雖然我不相信書里自有黃金屋,但是從書里總能讀懂那么一兩篇故事,故事情節曲折迂回,蕩氣回腸,令人回味。心情也會伴隨著故事情節的變化而起起落落,人也經常會被故事里的事感動的鼻涕眼淚一起流。隨著時間的推移,伴隨著人不斷的經歷和成長,漸漸的從書里也總會發現有那么一兩篇文字是自己所熟悉的,隱隱約約能從中覓得自己的影子。于是,大肆感慨文人墨客有一支萬能的筆能寫盡天下事。 而今的社會,燈紅酒綠,紙醉金迷,似乎越來越多的人愿意沉醉其中,尋歡買醉。卻不愿意靜下心來翻一兩頁書刊,聞一聞墨香,有的只是案頭的擺設和裝扮。那是襯托身份的象征。不知道我是不是被書這個“情人”給荼毒了,日積月累,我對書的感情只增未減,自從愛上它便一發而不可收拾,總喜歡在休息時間,茶余飯后,掃上那么一兩眼。更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養成了臨睡前看書的習慣,每天晚上不翻上那么一兩頁便不能入眠,雖然過程不一定看得很仔細,有時候甚至是一目十行、囫圇吞棗,可是卻猶如一日三餐,雖然未必入味,但是卻怎么也少不了。 在這個情人節的夜晚,我想說:無論未來的人生路是坦途還是泥濘,書與我都將會是一世的情人。 |
~zone、飯飯 發表于 2015-2-15 09:30
書香味的女人最美~
飄逸彪飆 發表于 2015-2-15 09:49
書香味,溫文爾雅
神農故里勇 發表于 2015-2-15 12:57
世人總是熙來攘往的追名逐利,你能淡去喧囂,沉靜書海,堆碼文字,陶怡身心,殊為可貴!
~云淡風輕~ 發表于 2015-2-15 13:17
腹有詩書氣自華,想必樓主也是個知性感性,溫婉如詩的女子吧
封江游子 發表于 2015-2-20 10:32
書可以提升人的修養,品味,氣質和見識,讓人不再過的懵懂,熱愛書籍的女子一定熱愛生活。
你知我在等你嗎 發表于 2015-2-20 21:34
書中自有黃金屋中,書中自有顏如玉。
蘇珊的QQ 發表于 2015-2-25 10:25
活的自我就好
無論是精神獨立,還是感情上有所牽絆,一切皆是緣。皆有因有果。
柳冰雪 發表于 2015-2-25 19:38
最美不過知性女!
和你做神仙 發表于 2015-2-27 20:50
懂男人體貼男人的情人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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