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推進“清廉單位”創建工作取得實效,打造社保基金監管清廉陣地,今年以來,我局在區人民政府網先后多次公布《湖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鼓勵曾都區范圍內社會公眾舉報社會保險領域違法違規問題。
《實施細則》適用對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對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基金),或違規審核審批認定鑒定、違規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偽造或篡改社會保險數據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舉報并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符合本細則規定的給予獎勵。
舉報人負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經辦、監督法定職責的,或第三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與社會保險經辦、協助監督檢查的,或舉報事項涉及舉報人自身利益的,不適用本細則。
舉報獎勵的標準:
舉報獎勵標準根據查證屬實涉及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或違規審核審批認定鑒定、違規發放社保待遇、偽造或篡改社會保險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損失金額,按2%的比例進行計算,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計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對同一舉報事項分別查處獎勵的,獎金合計數額不得超過10萬元。對舉報事項查證為違法違規行為但尚未造成基金損失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給予200元一次性獎勵。
舉報人可采取現場反映問題、郵寄材料、撥打電話等方式向案件發生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舉報。
曾都區社保基金監督舉報電話:
0722-3312836
通過公布社保基金監督投訴舉報電話,擴大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途徑,強監督,抓長效。接下來,區人社局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聚焦基金管理短板,深化社保基金專項整治,構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協同體系,提升社保基金管理精細化水平,有力維護社保基金安全。(廖伊莉)
來源:曾都人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