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閨蜜是老鄉,我們是外地工作時認識的,閨蜜和她男友也是外地工作時認識的,沒幾年后我就回本地了,昨晚我閨蜜哭的稀里嘩啦給我打電話說她男友讓她滾。前幾天晚上我閨蜜就給我打過電話和我說起了房子的問題,閨蜜說因為自己的男友是外地人,所以希望男友在當地市區買套房,估計她男友不會答應,我當時就給閨蜜出了個主意,如果他男友不答應,就讓他男友在婚前給我閨蜜5萬塊。因為我閨蜜她男友那里結婚風俗基本是不給聘禮的,給最多也就給10000塊,這10000塊還包括給男方買的很多東西。而我們本地的風俗聘禮最少會給5萬塊。我想如果這樣子,沒有房子,沒有聘禮,到最后我閨蜜還要倒貼錢,這誰的父母會答應?我閨蜜是獨生子女,還嫁這么遠。后來我就說,不買房也可以,讓她的男友給閨蜜5萬塊聘禮,結婚時這5萬塊也不花,等到婚后我閨蜜再加點錢自己買房子。
先說說她男友家的情況,她男友家住外地市里,有三棟房子,一棟新的是3層的復式樓,其余兩棟為舊房子,有一個姐姐,已經出嫁,現在她男友,和姐姐姐夫,父母均住在新的復式樓里,所有房子都是她男友父母的名字。昨晚上我閨蜜就給她男友打電話,說結婚前,先買房子,哪怕小一點也可以,雖然現在沒積蓄,但兩個人可以打借條跟父母借點,加上閨蜜自己的存款,付上首付。況且現在的房價也有便宜的,首付6萬足夠了。
其實我閨蜜這樣的想法我很能理解,買了房,房產證上就有了自己名字的房子,不然她自己一個人遠嫁他鄉,萬一以后有什么變動,怎么辦呢。女人總得為自己打算吧。
后來她男友說,不打算買房子,因為現在家里的房子夠多了,買那么多房子純粹是浪費,其實她男友對我閨蜜還是挺好的,閨密說她男友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買房子的,有地方住就行了。我閨蜜不答應,后來就吵起來了,我就覺得他們這婚跟領個證打發有啥區別?沒想到她男友聽后,非常生氣,說:我閨蜜就知道錢,說我閨蜜勢力,只認得錢了,反正就這樣,愛嫁就嫁,看不起就別嫁,要錢沒有,好多人都想嫁他那樣的呢。后來還讓我閨蜜滾。
我聽了都發怒了,我閨蜜眼淚花花的淌了下來,她和她男友戀愛5年,據我所知她和她男友吵架不多,可沒想到馬上要結婚了,卻因為房子的事情說出這樣的話來。我都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會管閑事了,是不是出錯了注意,現在想來,還是一邊打字一邊思考。不過作為一個遠嫁他鄉的女子,這樣的要求真的很過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