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認識的一個妹子分手了,實際上之前我知道的她跟她的男友關系很好。甚至都要到談婚論嫁的階段。
兩個人湊了首付已經準備買房了。但是買房的卡在妹子手里。雖然我不知道他們分手的原因,肯定是讓妹子極度傷心的事,不然也不會鬧到分手。
兩個人湊了19萬左右準備買房,其中妹子拿了8萬左右,剩下的是男方出的,都存在了妹子的卡里,分手之后妹子拿走了自己的8萬把卡給了男的。其實我也覺得這個事情很正常的,沒想到男方問妹子索要分手費。因為是這樣的,妹子已經跟男友見過了家長,家長跟老家的親人們都給了一部分見面禮,實際上見面禮也不會太多吧,而且,兩個人戀愛也不太可能AA。多少兩個人都會有付出,男方就問妹子要回這一部分錢。而且男的是這樣說的,你不拿走那8萬塊,我也不會問你要分手費。
但是這個妹子也是倔強的,居然把自己這么多年來給男友以及男友親屬買的東西全列了出來(此女剛烈。┮粯右粯尤サ窒敲炊嘁娒娑Y!~而且還把男方送的一些首飾還了回去。
我在想,難道你家里人給的見面禮還會有8萬這么多?明顯是敲竹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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