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應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聯合行動,依法對偷越國(邊)境違法人員李某某(男,22歲,廣水市應山辦事處人)、代某某(男,25歲,廣水市應山辦事處人)予以行政處罰。
2021年7月,應山分局聯合出入境管理科對李某某、代某某等人涉嫌偷越國(邊)違法行為開展調查。經查,2020年8月29日、9月7日,代某某、李某某分別從武漢坐飛機到云南昆明,之后乘坐汽車到達中緬邊境,通過當地的蛇頭繞過邊防檢查偷渡到緬甸,欲尋找打工賺錢的機會。同年9月14日、10月14日,兩人又先后向緬甸當地蛇頭交偷渡費后,由蛇頭帶領繞過邊防檢查,偷渡回國內,再轉機回到廣水。
目前,市局出入境、應山分局根據調查情況,以偷越國(邊)境依法對代某某、李某某給予罰款壹仟元處罰。
來源:廣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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