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夏季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時,又查獲一起二次酒駕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吳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2021年7月19日中午,吳某在唐縣鎮親戚家中吃飯喝了幾瓶啤酒后駕駛三輪摩托車回家,本以為天熱農村交警查車少,15時40分行駛至福蘭線1326 KM處時,被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攔停檢查,民警發現吳某發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呼吸酒精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mg/100mL ,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覺得吳某非常眼熟,進一步調查發現吳某曾于發于 2020年6月2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中隊民警處罰過,此次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同時其還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上路未懸掛號牌等違法行為。最終被處以罰款2700元,并處5日行政拘留。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因酒駕被交警查處的,通常都會記住教訓,可吳某卻不知悔改,抱著僥幸膽大心理二次酒駕,最終落得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交警提醒: 駕車人有“證”車有牌是前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生命無價,酒后禁駕。遵守交規,遠離酒駕,珍愛生命,平安回家!
(來源:湖北隨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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