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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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房時,每個步驟都要謹慎,否則后患無窮。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買二手房必知的10大知識點,趕緊記下!
居住權
擁有居住權的人沒有房屋所有權,但可長時間甚至終生居住,受到法律保護。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條規定,居住權自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或死亡時才消滅,而不會因房屋轉讓而消滅。
因此,買二手房必須查詢該房屋是否設立居住權,否則,就可能產生房子歸你,居住權歸別人。
隱性共有人
很多夫妻共同出資買房,往往只由一方登記產權,這種情況下,另一方則被稱為“隱性共有人”。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所以,購房時應要求房屋共有人出具書面的《出售房屋同意書》。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風險。
另外需要注意,當產權只登記在夫妻一方,而其配偶去世后,還有可能由于繼承而產生的共有人,此時若購買房屋,其他繼承人可能主張繼承權,要求確認房屋買賣無效。
租賃
房屋存在租賃狀況給房屋買賣帶來兩大法律問題:
一是“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問題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承租人如果不愿意搬遷騰房,即使買了房子也可能暫時住不了。
二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問題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承租人對所承租的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因此,購買人在購買已出租的二手房時,應及時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同時,賣方也應積極主動向承租人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否則若侵害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可依法要求出租人予以賠償損失。
抵押
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數二手房可能都存在抵押狀況。
雖然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是,作為買方一定要清楚:
1、住房抵押按揭貸款,即賣方在出售時,房屋仍未還清銀行貸款;
2、非按揭貸款抵押登記,說明賣方存在其他情形對外負債問題,容易在房屋買賣過程發生被司法查封的情況,尤其是存在多次抵押的情況下,稍有不慎就可能錢房兩空。
司法查封等權利限制
存在司法查封情況的房屋,轉讓存在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就明文規定司法查封的房產不得轉讓。
另外,被司法查封的房屋,往往會大幅低于市場價,實踐中,有很多購房人被低價所誘惑,最終卻錢房兩空!
稅費
對于稅費各自承擔來說,買方無需關心賣方的稅費問題,但是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賣方是凈到手價,那么作為買方一定要調查清楚賣方可能需要承擔的稅費到底是多少。
因為有些稅費,比如房屋來源是贈與、繼承的,個人所得稅可高達房價款的20%。
土地使用權
一是土地使用權期限問題
雖然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但二手房市場上逐漸出現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的情形,將來到底補交多少續期費用,還沒有明文規定。
二是土地使用權性質是劃撥的問題
市場上有一類房產,由于特殊原因,土地使用權來源可能是劃撥,可能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因此,一定要在簽署合同之前弄清大概需要交納多少土地出讓金。
三是土地用途問題
城市建設用地中,土地用途分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綜合用地和其他用地。
唯有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才會自動續期,而且不同用地性質房價差別極大,對于購買者住房來說,一定要看清土地用途是否屬于自己所需要的房屋用途。
資金安全
房屋買賣不是小買賣,作為買方應該知曉如何防范資金安全風險,那就是進行資金監管,又稱第三方監管,是指買方不把房款直接交付給賣方,而是讓透明的第三方機構監管資金,保證資金安全的交易模式。交易成功(權屬轉移登記后),資金才會劃轉給賣方;若交易失敗,資金會返還為買方。
貸款
很多購房人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來支付不足的部分。
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必須要了解相關貸款政策,以及自己的信用狀況,以便把貸款的風險降到最低。
讀書問題
若要購學校附近的房子務必了解該校的招生政策情況,比如落戶年限、同一套房的就讀名額標準等,確定自己的購房條件和學校入學要求相吻合。
來源:法律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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