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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錢小窮 發表于 2017-7-16 11:46 ![]() ![]() ![]() ![]() |
我不反對紋身,但是手若是搞成這樣,打針的時候就看不見了 |
快開門我是村長 發表于 2017-7-15 20:39 ![]() |
紋身最可怕的是十年后自己更成熟了會罵自己當年怎么那么傻逼,搞一身花里胡哨像個傻叼。所以要確定是真愛這個再去紋,一旦紋了,就不能后悔不能遮掩。 |
那就不要迷茫,何須刺痛,尊重個人喜好![]() |
你的藝術角度我欣賞不了~![]() |
疼痛會讓自己變得清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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