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日報全媒體)蘭某因病在醫院進行手術,不料醫生一時不慎將紗布留在蘭某體內。7月23日,記者從岳陽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依法審結了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判決被告某醫院賠償原告蘭某各項損失共計148682.81元。
2005年3月28日,蘭某因患子宮肌瘤在某醫院就診,之后進行了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在手術過程中,因醫生過失將手術紗布滯留在蘭某盆腔內。出院后,蘭某感覺反復腹痛,誤認為系婦科炎癥,曾多次前往醫院就診,但病情未得到改善。2012年4月,蘭某因病情加重,先后前往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及岳陽市一人民醫院檢查,發現蘭某盆腔內存在異物。2012年4月23日,被告將蘭某送至中南大學湘雅醫院住院治療,并于5月7日在該醫院進行手術,將蘭某盆腔內的紗布碎片取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診療活動中具有過錯,且其侵權行為與原告蘭某損害的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被告應當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侵權責任。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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