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周珍宇 于 2024-7-5 11:31 編輯
就業服務政策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脫貧人口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
01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政策內容 企業吸納脫貧人口、退役軍人、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就業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二、政策對象 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企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就業的中小微企業、在曾都區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 三、政策標準 1.對企業吸納脫貧人口按2000元/人給予單位補貼; 2.對企業吸納退役軍人按2000元/人給予單位補貼; 3.對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按1000元/人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補貼。 四、申報條件 1.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1年以上。 2.企業吸納退役1年以內(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軍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1年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處于就業狀態)。 3.本年度內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申報材料
(一)企業吸納脫貧人口就業 1.湖北省錄用人員就業登記冊(原件蓋章一份) 2.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3.《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原件蓋章一份) 4.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工資表或銀行流水(有參保記錄的可不提供) 6.營業執照復印件 7.單位承諾書 (二)退役軍人 1.湖北省錄用人員就業登記冊(原件蓋章一份) 2.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3.《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原件蓋章一份) 4.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工資表或銀行流水(有參保記錄的可不提供) 6.營業執照復印件 7.退役證(復印件一份) (三)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 1.湖北省錄用人員就業登記冊(原件蓋章一份) 2.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3.《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原件蓋章一份) 4.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復印件一份) 7.郵儲或農商行銀行卡復印件 8.單位承諾書
六、聯系方式 隨州市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就業創業股 0722-3323769
02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特殊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二、政策對象 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以及屬于社會孤兒、烈屬、殘疾人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 三、政策標準 按照曾都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四、發放原則 堅持自愿申請、統一申報、屬地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 五、申報材料 1.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2.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花名冊; 3.本人實名制銀行卡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曾都區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0722-3320679
03 脫貧人口外出務工 一次性交通補助
一、政策內容 對脫貧勞動力有組織區外務工給予一次性交通補助。 二、政策對象 全區已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脫貧戶在曾都區外務工的人員。 三、政策標準 一次性交通補助標準為:省內區外100元/人;跨省300元/人。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人員必須達到外出3個月以上。 四、申報材料 1.《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申請登記表》; 2.《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申請匯總表》。 五、申請流程 1.申報。各村(社區)負責脫貧戶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摸底及一次性交通補助資料的收集,核實相關情況,準確填寫《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申請登記表》《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申請匯總表》。公示5天無異議后,上報各鎮(街道)鄉村振興辦。 2.審核。各鎮(街道)鄉村振興辦牽頭,經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申報資料同時報送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復審。 3.審批。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將全區享受一次性交通補助的人員信息報鄉村振興局進行審批,審批后,將補助資金打到個人銀行賬戶。 六、聯系方式 隨州市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0722-332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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