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質審核申請表(原件4份);
2.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如沒有配偶只需本人復印件);
4.婚姻情況證明復印件(1張)(結婚證、離婚證、未婚和喪偶用戶口本);
5.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五、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可在各街道(鎮、管委會)便民中心、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
2.受理。核驗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將信息錄入系統進行比對。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將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當即受理。
3.審核。為申請人辦理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質審核業務,并在系統中記錄相關情況。
4.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聯系方式
曾都區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0722-3320679
02 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
一、政策內容
為促進創業就業穩崗,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引導用人單位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推動解決各地結構性就業矛盾,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貼息。
二、政策對象
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 (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購買社保的小微企業。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三、政策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5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
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和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四、申報材料
1.湖北省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小微企業);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和簡歷;
3.企業貸款申請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有效期內并穩定經營1年);
5.小微企業名錄;
6.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申報時上一季度);
7.企業員工花名冊(在職老員工和新增員工花名冊);
8.企業對公賬號為員工發放工資憑證;
9.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辦理就業登記(在申請貸款處辦理);
10.單位參保證明和新增人員社保證明;
11.新增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12.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承諾書。
五、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可在各街道(鎮、管委會)便民中心、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
2.受理。核驗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將信息錄入系統進行比對。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將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當即受理。
3.審核。為申請人辦理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質審核業務,并在系統中記錄相關情況。
4.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聯系方式
曾都區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0722-3320679
03 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政策內容
對符合條件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政策對象
1.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2000元的創業補貼;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市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各類返鄉創業人員(農民工、大學生或退役士兵)5年內在本地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經營6個月、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以上創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三、申報材料
1.《隨州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3.創業者返鄉創業前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下列證明之一即可);
①高校畢業學生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在外注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在外務工社保繳費記錄或住房公積金繳費記錄
⑥在外6個月以上銀行工資流水或經營流水證明
4.申請人帶動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勞務合同;
5.申請人為帶動就業人員連續發放6個月工資憑證;
6.申請人店鋪租賃合同復印件。
四、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可在各街道(鎮、管委會)便民中心、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
2.受理。核驗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將信息錄入系統進行比對。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將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當即受理。
3.審核。為申請人辦理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并在系統中記錄相關情況。
4.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五、聯系方式
曾都區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0722-3320679
04 大學生創業場租水電補貼
一、政策內容
實施創業扶持,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
二、政策對象
在曾都區內首次注冊創辦企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租賃場地創業正常經營的,且租賃合同滿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畢業學年起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
三、政策標準
依據租賃面積,給予每年最高1.8萬元的場租水電費補貼,最高期限為三年。補貼金額計算標準依據經營面積,按1元/㎡/天,最高1500元/月,每年不超過18000元據實核算;租賃費用不足1.8萬元/年的按繳納部分據實補貼,提供虛假票據的一律不再補貼。已享受省級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的除外。
四、申報條件 創業者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政策法規,合法經營;在我市初次創業,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且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經營場地為租賃場地(創業者使用自有場地及創業者夫妻雙方父母場地不予補貼),且租賃合同滿一年以上;申報對象為其創業項目的法定代表人,且與銀行開戶許可證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全程參與項目經營。
五、申報材料 1.《隨州市大學生創業場租水電補貼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普通高校畢業證書; 4.經營場地租賃合同、租金發票及場地照片; 5.創業項目計劃書(項目執行情況)。
六、申請流程 場租水電補貼的發放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按縣市區進行申報和補貼。每年8月份開始申報,11月底前審核公示完畢,集中上報審批后報各地財政部門進行資金撥付。
七、聯系方式 曾都區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0722-3320679 來源:曾都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