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素心菊 發表于 2014-1-18 23:11 按新聲韻只一個“映”字不合律,作者沒有注明。按舊韻“映”和“佛”不合律。心情表達很到位,學習了。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后跳轉到最后一頁
|合作伙伴|手機版|小黑屋|廣告報價|聯系我們|本站簡介|無圖瀏覽|隨州網 ( 鄂ICP備11019817號-1 )
GMT+8, 2025-8-9 15: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