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廳昨發通知,要求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加快釋放結余資金,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個貸率達到75%,結余資金比上年減少150億元。《通知》要求進一步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職工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繳存職工購房時,同時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比例也做出了相應調整。各地最高貸款額度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5萬到10萬元,最長貸款年限延長至30年,在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時,可在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基礎上適當延長3到5年。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為2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目前我省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69.6%,比去年底提高1.6個百分點。省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旨在徹底轉變公積金重歸集輕使用的觀念,盡快將貸款、提取政策調整到位,全面清理政策障礙,降低門檻,持續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將住房公積金用好用足。下一步,我省還將盡快出臺《湖北省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實施細則》,加快在全省發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以滿足繳存職工家庭省內異地購房需求。
記者了解到,首套房首付兩成等政策,已在武漢實施近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