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曾都區通報了5起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典型案件。
曾都區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加明和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吳炳林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分別受誡勉談話處理和黨內警告處分。2015年,曾都區地稅局5名干部因違紀被區紀委立案審查。周加明作為該局黨組書記、局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吳炳林作為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履行“一崗雙責”不力。曾都區紀委分別給予周加明誡勉談話處理、吳炳林黨內警告處分。
洛陽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駱安國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黨內警告處分。2015年,洛陽鎮5名黨員干部因違紀違法被查處。駱安國作為洛陽鎮紀委書記,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導致本地區干部出現嚴重腐敗問題。曾都區紀委給予駱安國黨內警告處分。
曾都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袁振國和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張碧貴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誡勉談話處理。2010年至2014年,曾都區先后出現多個建設項目違規建設問題。袁振國和張碧貴分別作為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建設項目的批后監管不到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曾都區紀委分別給予袁振國和張碧貴誡勉談話處理。
曾都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劉先洪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誡勉談話處理。2014年,曾都區林業系統兩名黨員干部因公車私用分別受黨內警告處分。2015年,曾都區林業局一名二級單位負責人又因公車私用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先洪作為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導致本單位連續出現多起公車私用現象。曾都區紀委給予劉先洪誡勉談話處理。
曾都區文峰完全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楊世云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黨內警告處分。2008年,文峰完全中學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并坐收坐支售房收入。楊世云作為時任黨支部書記、校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曾都區紀委給予楊世云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楚天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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