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物業管理提升市民幸福指數議案的決議
(2014年1月10日隨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隨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田濤等10名代表提出的 《關于加強物業管理,提升市民幸福指數的議案》,會議決定通過此項議案。
會議指出,物業管理是民生問題,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隨著新一輪的城區開發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居民小區會越來越多,小區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加強物業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是我市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加強這項工作,對于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減少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提高幸福指數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職能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共擔責任的意識和多方協調管理的合力,切實把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一是加強對《物業管理條例》的宣傳,引導規范物業管理和諧發展。要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引導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工作,促進業主依法履職和維權;加大物業服務企業先進典型宣傳力度,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同時曝光服務質量低下企業,促進優勝劣汰,促使物業管理工作健康發展。二是全力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開發建設單位要切實擔起責任,按照規劃設計,對小區存在的問題進行完善。住建、規劃、房產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落實工作責任。三是加大對物業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物業管理行為。全面推行物業管理招投標機制,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促進物業管理的專業化、市場化和社會化。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年檢和資質評定,強化對物業管理行為的監督及從業人員培訓,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四是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積極引導業主正確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研究制定隨州市住宅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辦法,明確住建、房管、街道(鄉鎮)、社區的職責分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運作以及指導監督等,支持和幫助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提高自律意識。五是進一步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簡化維修資金申請手續,做到積極撥付,確保項目及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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