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全省住房保障課題調研匯報會上獲悉,隨州市將啟動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兩房并軌”運行,目前相關實施辦法正處于討論審查階段。
自2011年開始,隨州市城區不再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納入到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范圍。2013年1月,《隨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發布實施,明確提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2014年4月,隨州市開始調研起草“兩房并軌”運行實施辦法,目前正處于討論審查階段。
據悉,根據擬定的“兩房并軌”運行實施辦法,“兩房并軌”后,已建成未分配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后,將統一按公共租賃住房進行分配;已分配的廉租住房,統一按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待簽訂的《隨州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租賃協議》到期后,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愿意繼續租住的,簽訂《隨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并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交納租金等。
同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將根據承租對象的經濟和住房狀況分類確定,實行差別化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租金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足額收取;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一定比例收取。(楚天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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