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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快報訊 (記者朱道全 通訊員王貴生)5月26日,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將涉嫌醉酒駕駛的高某某刑事拘留。
5月20日下午1時40分,家住廣水市余店鎮青龍村的高某某駕駛摩托車從郝店返回,途經平洑線林業派出所路段時,被廣水交警蔡河中隊民警查獲。經吹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97mg/100mL,已超過醉駕標準。
訊問過程中,高某某辯解:“我是一名廚師,在為別人辦酒席時,主家客氣非要敬幾杯酒,你總不能回絕吧。
民警耐心向高某某講理講法。經過民警耐心宣傳,終于使高某某認識到醉駕的危險性和嚴重性。高某某向民警表示,下次喝了酒再不駕車,并愿意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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