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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減少交通擁堵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等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決定對我市轄區道路部分路段實施并啟用區間測速和違反禁止標線違法抓拍處罰。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區間測速
(一)路段:1、隨州大道(新316國道)淅河至尚市;2、迎賓大道福銀高速何店出口至白云大道;3、青年西路炎帝大道至擂鼓墩大道;4、編鐘大道麻安高速出口至白云大道;5、麻安高速隨州西段。
(二)限速標準:各路段的限速標志和測速提示標志設定的速度。
(三)處罰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予以處罰。
二、違反禁止標線
(一)路段:1、城區道路施劃黃色網狀線位置;2、道路中心黃實線位置,包括單向壓越標線位置
(二)查處方式:智能交通電子警察抓拍或路面執勤民警現場查處。
(三)處罰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給予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違法代碼:13450。
上述道路區間測速和違反禁止標線抓拍處罰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啟用。
特此公告。
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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